非法证券委托理财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4-03-31 20:13:15 点击数:0

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公众媒体招揽客户,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经营活动。

(一)以代客操盘的名义骗取客户资金。

案例九:刘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广州某投资有限公司,询问刘某的炒股情况,刘某说自己不会炒股,对方便劝刘某把钱交给他们公司代为操作,保证每月利润在50%以上,获利后三七分成,不获利不收钱。刘某有点心动,于是拿出5000元汇到指定账户。没过几天,刘某就收到该公司传真过来的对账单,说刘某的5000元已经赚了2000元,并称如果刘某汇的钱多一些的话,赚的利润会更高。欣喜之下,刘某又汇了3万元。没过几天,刘某又收到一份对账单,显示刘某账上已有6万元。该机构定期给刘某传真对账单,获利最高的时候,刘某账上股票市值已有20万元。刘某心想股市有风险,已经赚够了,不如兑现,于是要求该机构将股票卖出后将现金退回给他。但该机构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刘某的电话。最后刘某只得到监管部门投诉,才知这家机构根本不具备证券经营相关资质,其提供给刘某的对账单也是伪造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

作案手法剖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以全权委托、利润分成等诱骗客户上当受骗。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接受证券理财服务应选择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进行,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专业公司”,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关键要克服贪婪,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

(二)以约定盈利分成的方式从事代客操盘。

案例十:投资者吴某接到某投资管理公司的电话,称公司是专门从事股票研究的机构,现在推出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无需缴纳会员费,只需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号码及交易密码告诉业务员,由公司组织专家团队为其操作,公司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且保证客户至少不会“赔本”。随后该公司给吴某发来合同样本。吴某想反正也没交服务费,银行密码在自己手中,资金也很安全,于是决定试一下。但是,在随后的操作过程中,吴某的股票账户并没有像公司宣称的那样出现迅速升值,而是在短短一周内已亏损严重。吴某恍然大悟,赶紧终止合作并将情况反映到监管部门。经查,该公司未经证监会批准,以约定盈利分成的方式代客理财,非法从事证券经营活动,最终被依法取缔。

作案手法剖析:该投资公司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业务,以“无需缴纳会员费”为诱饵,直接代替客户操作。并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损失作出承诺。

监管部门提醒:委托不得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投资者应拒绝接受全权委托。“约定利润分成”的方式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自觉远离此类违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转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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