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部分条款修订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8-11-26 11:04:16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

为适应我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管理需要,我公司拟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修订对照表

(注:加黑部分为修订内容)

修订前合同条款内容

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

第五章  担保物的提交与计算

第五章  担保物的提交与计算

第十四条  当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提取线时,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甲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提取线。

第十四条  当甲方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提取线时,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不得提取存在未了结融资负债的融资买入的证券,且提取后甲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提取线。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融资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不同的融资标的证券可能对应不同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具体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融资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不同的融资标的证券可能对应不同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具体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公布的为准。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资产状况、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业务规则”变化等因素综合考量,调整甲方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但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后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以乙方系统记录的为准;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前已经发生的融资融券交易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

(二)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不同的融券标的证券可能对应不同的融券保证金比例,具体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

(二)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不同的融券标的证券可能对应不同的融券保证金比例,具体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公布的为准。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资产状况、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业务规则”变化等因素综合考量,调整甲方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但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后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以乙方系统记录的为准;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前已经发生的融资融券交易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

(四)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应计利息及费用总和)

第十六条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

(四)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应计利息及费用总和)

甲方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等特殊情形,乙方在计算甲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时,有权根据该类证券市值及一定折扣比例(最低为0)计算其市值。

第十章  债务清偿

第十章  债务清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偿还债务的方式如下:

……

(三)对于多笔融资合约,甲方应按融资交易到期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先到期的债务,同时到期的,按融资合约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对于融券卖出同一证券的多笔融券合约,甲方应按融券合约到期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先到期的债务,同时到期的,按融券合约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

第四十二条  甲方偿还债务的方式如下:

……

(三)对于多笔融资合约,甲方应按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本券融资欠款,余款再按融资交易到期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先到期的债务,同时到期的,按融资合约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对于融券卖出同一证券的多笔融券合约,甲方应按融券合约到期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先到期的债务,同时到期的,按融券合约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首先偿还发生在先的债务。

第十七章  附则

第十七章  附则

新增

第七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

第八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八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我公司自今日起向广大投资者公告上述修订内容。如投资者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异议并清偿所有在我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投资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已知晓并同意本公告的合同修订内容,修订内容自动生效。

请各位投资者认真阅读修订内容。异议期满,投资者与我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修订后的合同条款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营业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2018-10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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