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编者按:近年来,深市公司债券发展提速,为促进公司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深交所现已对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适当性管理。本期刊登相关内容,敬请关注。
1、问:“大公募”债券和“小公募”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分别对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答:“大公募”债券为符合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以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年利息1.5倍等条件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可参与认购及交易;而“小公募”债券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符合上述条件但发行人选择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进行认购及交易。
2、问: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是什么?
答: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小公募”债券认购及交易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7)经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前文所称的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3、问:证券公司如何针对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适当性管理?如何报备合格投资者名单?
答: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谨慎审核客户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申请,制定《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并要求其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并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和维护债券合格投资者数据及相关档案,并于为客户开通合格投资者相关认购及交易权限的当日,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向深交所报备合格投资者名单。上述名单发生变更时,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并于更新当日重新向深交所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