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融资融券客户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操作流程
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包括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是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册。因此证券公司作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持有人,在征求该证券实际持有人的意见后可以行使投票权等权益。
投资者应主动关注和查看上市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及投票提示性公告,以及我司官网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网站路径为:首页-产品商城-融资融券-股东大会信息。
一、信用账户客户参与深市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权益登记日持有上市公司证券,且有投票意愿的信用账户客户需于投票截止日前一交易日15点前临柜递交书面投票委托,填写完整的网络投票申请书。客户未按期提前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投票权。
2、我司将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截止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汇总有投票意愿客户的意见,分别统计“赞成”“反对”“弃权”的投票数量,并于投票日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二、信用账户客户参与沪市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按照上证所信息公司要求,证券公司拟进行融资融券账户投票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前向上证所信息公司报送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按此要求,客户需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公告日后,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部告知参与网络投票意向。营业部立即通过工作邮件将客户预约参与投票的情况(客户号、股票代码、持有数量、投票日期等)通知总部,便于总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的,视为放弃投票权。
三、客户若与该上市公司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票回避的规定,不参与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