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交易所修订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及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9-10-23 11:18:59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

  为明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纳入沪港通、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的具体安排,持续优化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上交所和深交所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将于2019年10月28日起施行。

  业务实施办法明确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首次纳入条件,交易风险揭示书新增了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具体事宜详见沪、深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请您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了解和掌握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规则,并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此通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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