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案例第一期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1-08 08:44:51 点击数:0

近期,疑似一种新的洗钱通道出现,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利用证券期货资金账户实现跨银行的资金转移,以规避公安机关的快速查询和止付。请各分支机构高度关注,加强监测,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案例一:

2020年9月,苏州市公安机关接到多个受害人报案,称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或老板实施诈骗,骗取金额11万元至60余万元不等。其中,2起案件的涉案资金有较为明显的一致性:接收诈骗资金的账户均为马某在J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受害人将被诈骗资金转入J银行账户后,犯罪分子立即通过“银行转证券”将其转入在Z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再通过“证券转银行”转入绑定的其他银行账户。Z证券公司协助司法查询的结果显示,马某于2020年9月14日在Z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资金账户,随后于9月15日发生交易427笔,转移涉案资金436.52万元。

案例二:

2020年11月,苏州辖区内C期货公司向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报送关于胥某、李某等5人涉嫌电信诈骗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称该4人于2020年11月5日至13日期间分别至该公司网点申请开立期货资金账户,开户后绑定多个银行账户,在进行小额测试交易后,利用出入金资金转账通道实现资金的跨银行转移,累积转移资金688万元,且未发生期货交易。其中,胥某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公安机关司法查询,另外3人系C期货公司自主排查发现具有类似可疑特征。

可疑特征:

  上述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账户接收诈骗资金,再利用“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的功能切断资金链,主要有以下洗钱风险特征:

一、可疑账户特征

1.客户年龄为中青年阶段。案例中的客户开户时的年龄为19周岁至49周岁不等,易误导证券期货机构推断其具备证券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投资意愿。

2.客户申报职业多为自营企业、自由职业。案例中有4个客户申报职业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1个为自由职业,1个为经济金融从业人员,意图使证券期货机构难以判断其身份背景的真实性,在发生频繁、大额的交易后无法判断异常交易是否与其身份相符。

3.获客方式以网上开户为主。客户均为主动上门联系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在线上办理开户业务手续。绑定的银行账户归属地多为华南、华东及东北等地,且与开户人的身份证地址、手机号码归属地址不一致。

4.绑定多个银行账户。案例一马某绑定了5个银行账户,达到相关政策允许绑定的最高数量;案例二的胥某绑定了4个银行账户,李某绑定了3个银行账户,其他3人绑定2-4个银行账户不等。涉及的银行均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可疑交易特征

1.开户后仅进行资金交易。账户开立后主要进行“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台账间现金划转”交易,不发生股票、期货等交易,“银行转证券”的银行账户与“证券转银行”的不一致。且托管银行账户在3个及3个以上时,其中某账户被用于资金归集,仅发生“台账间现金划转”。

2.“一次性交易”的特征显著。开户后短期内频繁进行“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以及“台账间现金划转”交易。案例中 胥某、李某在开户当天即完成全部资金转移,马某在开户次日即完成全部资金转移。

3.存在小额测试情况。频繁交易前,所有绑定的托管银行账户均发生1元以内的小额测试交易。

4.IP地址异常。交易IP地址显示为台湾等网络诈骗风险高发区域。

三、风险提示

(一)加强证券期货资金账户开立环节的风险管控。各证券期货机构应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严格执行开户审查制度,加强开户真实性审核。通过视频通话等非面对面方式识别客户身份时,应对客户提供的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限制开户或冻结账户等应急处理措施,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把好第一道风险关,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异常资金交易的日常监测。各证券期货机构及相关银行机构应加强对短期内大量频繁的“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台账间现金划转”、小额测试交易的资金监测,有针对性地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重点关注不进行或极少进行股票、期货、基金等交易,开立资金账户主要目的用于转移资金,规避监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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